米兰milan官方网站护理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暂行)

信息来源: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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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暂行)

医大护理[2016]81

  

为了切实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18号)和《米兰milan官方网站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细则》(闽医大〔201113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学院在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遵守校规校纪,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凡符合《米兰milan官方网站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细则》(闽医大〔2011134号)的困难类型均可申请。

三、临时困难资助标准:

(一)对学生住院治疗、家庭突发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按困难程度,分别资助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

(二)偏远省份寒暑假返乡路费补助,按火车票来回金额50%报销。

(三)就业困难补助详见《护理学院就业困难学生援助办法》,由就业专项经费支出。

四、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额,原则上单次最高不超过1000元,一学年总额不超过3000元。

五、申请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申请,附相关证明。

(二)辅导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报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

(三)辅导员办理补助金发放。

六、本办法由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