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主办的“规范、制度、思想、裁判——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与当代”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旗山校区顺利举行。本次学术研讨会旨在回溯自身法律传统,寻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良因子,并挖掘其当代价值。来自日本、意大利以及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7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领导迎宾)
开幕式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院长黄辉教授主持开幕式,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副校长张星、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黄源盛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张星副校长扼要介绍了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和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的办学及发展情况,充分肯定了本次学术研讨会召开的学术意义与价值,并祝愿会议取得圆满成功。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黄源盛教授以法律三度论—“时间”、“空间”、“事实”破题,阐述了法律史学研究过程中的史料运用、史实建构、史观诠释等内容,并期待各位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本次研讨会主题展开深入、充分的讨论与交流。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张星副校长致辞)
主旨报告一
主旨报告第一阶段由天津财经大学侯欣一教授主持。台湾大学高明士教授论述了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最高境界和核心价值。高教授认为,过去学界对法文化的探讨偏重于情理,而隋唐时期的法律实践表明,情理之外尚有平恕,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最高境界和核心价值就是情理平恕。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就中华法系的消亡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析,指出中华法系由盛转衰、继而消亡乃历史发展之必然;西南政法大学俞荣根教授指出,“律令法系”说是对中国传统法的误读,“礼法体系”才是正解。俞教授呼吁要“认真对待法律传统”,让现代法治中国得到中华四千年礼法传统文化的滋养。最后,侯欣一教授对以上学者的发言做了总结。

(主旨报告现场)

(天津财经大学侯欣一教授主持主旨报告第一阶段)
主旨报告二
主旨报告第二阶段由清华大学苏亦工教授主持。台湾政治大学陈惠馨教授对清代法制与德国法制进行了比较分析,并从法典的形式与内涵切入,对清代法制、19世纪以来的欧陆民法典以及20世纪以来德国社会法典的变迁历程进行反思,指出法制史学者有必要对中国传统法律与当代继受自域外的法律体制所追求的价值和体系设计进行比较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景良教授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讲述了宋代赘婿的权利及其保护,并以史实为例,从情理、法理两个层面探讨赘婿应有的合法权利及其生成机制,再据此详细阐释传统中国个人权利的生长空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黄源盛教授将1902-1949年间晚清民国的法文化置于法体系所依托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历史脉络中加以考察,特别强调“脉络化的转换”,以及“去脉络化”与“再脉络化”的延伸现象。并从法律继受的宏观视野,验往证今,试图探寻半世纪以来政权更迭与法律体系的承转关系,并针对“超前立法”与“法教”、传统法律秩序与近代法律思潮的调和、继受过程中的法治认同与法律在地化、社会转型期有关伦常条款的存废等若干法文化问题进行思辨。最后,苏亦工教授做了总结发言。
下午,研讨会分两大分会场共四个单元开展学术研讨。

(清华大学苏亦工教授主持主旨报告第二阶段)
第一分会场 第一单元
本单元由北京大学李贵连教授主持。首先,中国人民大学赵晓耕教授以发生在清末的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一案为例,指出以“卡迪司法”来概括中国古代司法的特征失之片面。赵教授认为,在清代刑事司法实践中,即使是这样一起皇权干涉程度如此之深的政治性案件,其审理过程也贯穿了法律理性思维,实际上仍以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统一为目标。华东政法大学王捷副教授通过对包山楚简所见盟证程序实例的分析,指出“盟证”属于案件事实调查的重要一环,已经较为规范,负责盟证的机构、盟证的格式语言、参盟作证人员的资格限定等均有明确规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力教授对以上两位学者的报告进行了评议,提出法律史研究中由个案考察所得结论应注意其普适性问题。随后,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对传统中国纠纷调解模式、效应做出分析并进行现代性省思。张教授指出,通过调解可以最大程度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维系熟人社会,消除社会隐患,从而稳定社会秩序。不过,过度倡导调解,往往会导致社会对个体权益的贬抑,妨碍民众规则意识的养成。当下社会转型时期,反思传统调解的正负功能,甄别其优劣价值,或许能为当下纠纷化解的多元化提供更多的选择路径。华侨大学王方玉教授剖析了青天人物的优势与缺陷,指出青天产生的社会基础是社会主体地位不平等、权利及救济渠道普遍匮乏,依赖青天维权反而导致权利失去存在的基础。而且,青天人物维权必须依赖终极无法抗衡的特权,面对专制体制的伦理准则,青天也可能屈从道德信条而牺牲公正。由于个体的有限理性和缺乏监督,青天人物的行为也可能导致不公正和侵权。因此,青天人物并不符合法治社会维权的根本需要,青天情结也不宜加以推崇。西南民族大学杜文忠教授对前述观点进行了点评。其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Cardillo Ivan讲师以“从近代到现代中国对西方法律理论是如何接受的”为问题指向,详细解读了中国礼与法的关系,以及中国的法律移植问题。许昌学院王忠灿副教授阐明了“体量”程序的启动方法及责任追究等问题,其认为该程序旨在根据已呈现的案件线索调查官员违法犯罪事实,仅对事实做出认定。最后,中国政法大学谢晶副教授对上述两位学者的报告进行了简要评议。

(第一分会场现场)

(北京大学李贵连教授主持第一单元)
第一分会场 第二单元
本单元由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主持。台北大学陈俊强教授围绕“代死之刑”、“死刑虚刑化”等问题,论述了唐玄宗时期有关除绞斩刑的规定。华东政法大学陈灵海教授由“成案”的注解追溯到“成案”的创造者,阐释了唐代“成案”这一法律用语的生成与含义。吉林大学刘晓林教授以“例”在唐律中出现的频率和涉及的条文数为切入点,解释了“例”在唐律中的含义与用法。西北政法大学陈玺教授由唐代私贮风尚产生的原因、官府“钱荒”与民间“私贮”的矛盾引出唐朝的私贮法禁,并详尽论述了唐朝私贮问题的法律规制。福建师范大学田振洪副教授就唐朝“避讳”法律制度的存在及其宽疏化的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着重阐述了礼制对“避讳”法律制度发展的影响。最后,西南政法大学胡仁智教授与云南大学胡兴东教授结合时下法律文化热点问题,对上述学者所提出的观点进行简要评议,并与现场学者进行讨论和交流。

(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主持本单元)
第二分会场 第一单元
本单元由台湾铭传大学杨崇森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张生研究员着重论述民国时期为建构稳定而开放的民法体系,最高审判机关所创制的民事判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判例整合了制定法、习惯、条理等既有法律渊源,在功能上发挥了规范选择与体系建构的作用,为民法体系的稳定性提供了支撑。民法典颁行以后,判例又为民法体系提供了扩展性规范。以民法典颁行为界分,民事判例在形式和功能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功能始终服从于民法体系的稳定性与开放性的需要。上海交通大学邱澎生教授以明清商业书内容为基础,讨论了商人面临司法讼诉的经商风险问题,并以巴县档案的几件讼案为例,分析了当时商人可能面临的商业与政治风险问题。上海师范大学郑显文教授阐释了从家族财产制向个人财产制转型过程中遗产税的相关问题,探讨了遗产税法的立法理由、法律内容、实施效果、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机制等。山西大学周子良教授阐述了民国初期山西村治中的法律传统,周教授深入分析了民国时期山西实行村治的成功经验,指出山西当局在山西农村进行社会改革时,不仅引进了西方的民主、自治、法治等观念与制度,同时也广泛改造和吸收了中国的法律传统,这对当代的法治建设不无启发意义。南京师范大学吴欢副教授在报告中指出,肃政厅作为北洋政府监察制度的典型载体,是过渡时期的过渡现象,是兼收并蓄古今中西治理/治吏资源的产物,尤其体现了政治强人的治理/治吏意图,具有承前启后的转型特征与枢纽意义,其经验教训值得今人深思。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段晓彦副教授论述了物权区分论在民初大理院的司法实践中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大理院一方面将物权债权区分的新式法理融入到传统的“现行律”条文的解释中,另一方面将《大清民律草案》等作为“条理”法源适用,藉此引入并丰富了物权债权区分的理论。大理院实践物权债权区分理论的过程,是民事审判原则在“情理”与“法理”之间转变与交错的过程,更蕴含着民法价值从“家族主义”到“个人主义”的转变。华东政法大学龚汝富教授、华侨大学张国安教授、杭州师范大学蒋铁初教授先后对以上学者的报告进行了评议。

(第二分会场现场)

(台湾铭传大学杨崇森教授主持本单元)
第二分会场 第二单元
本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高汉成教授担任主持人。日本京都大学铃木秀光教授考察了雍正六年所采用的“契纸契根之法”、乾隆朝以后的官契纸以及从同治朝到光绪朝的官契纸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目的、数量等。清华大学陈新宇副教授以清季陕西赵憘憘故杀胞弟二命案为例,分析了正处于法政改革时期,面临制度与法源的双重转型的情况下,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通过一手资料复原了部、院、馆之争的过程,展示转型时期法政和法学的复杂面相,探索近代中国司法转型蕴含的深刻机理。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吴杰讲师以《刑案汇览全编》为例,探讨了骂詈尊亲属罪的立法意旨,指出骂詈尊亲属罪的相关立法体现了传统中国人基于人性的基本预设而抱持的人生价值,是色养父母的最低防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孙家红副研究员以《读例存疑》为考察中心,通过详实的资料,细致入微地分析了清代律文、例文的继承与演变。江汉大学童旭讲师探讨了清代乡村“会”习惯的原理, 认为“会”组织依靠集体的合意实现“自治”,并以此应对乡村社会不同的公共秩序。北京大学李启成教授和沈阳师范大学张田田副教授对上述学的报告进行了评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高汉成教授担任本单元主持人)
闭幕式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副院长蔡晓荣教授主持闭幕仪式,厦门大学周东平教授、天津财经大学侯欣一教授进行总结发言。两位教授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视角,肯定了与会学者在学术旧说与新说研究中的突破与创新,强调了本次研讨会对于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重要意义。至此,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主办的“规范、制度、思想、裁判——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与当代”国际学术研讨会圆满落幕。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副院长蔡晓荣教授主持闭幕仪式)

(合影)
文/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通讯社 图/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通讯社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