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2日上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4年度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资源法制创新研究》开题论证会在福州怡山大厦举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祥民教授,福建师范大学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副院长王新红教授,福建农林大学文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副院长柳建闽副教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祝昌霖法官,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综合法规处调研员陈明义博士,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院长、博士生导师邹雄教授,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社会科学管理处程贞玫副处长等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课题主持人叶知年教授对课题的选题背景、研究价值、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相关思路等进行了全面的介绍。指出,课题的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自然资源法制创新的理论基础,二是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自然资源物权的行使与限制,三是自然资源物权受限下的生态补偿机制。针对课题研究中涉及的难点问题、争议问题,向与会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和建议。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课题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出发点,以环境保护为视角,提出自己的研究之点,即从宏观上指出设置我国自然资源法制应遵循特定的原则和我国自然资源物权的行使和限制及自然资源物权受限下的生态补偿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具体设计。这不仅对我国自然资源法制创新和环境保护工作,而且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指出,课题组应结合民法典编纂和相关环境保护法律修改的契机,对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作适当调整。
课题组成员认真听取了专家学者的评议,叶知年教授代表课题组向与会专家学者表达感谢,并表示将积极吸收与会专家学者提供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针对课题研究难点、争议以及不足之处进一步优化研究方案,力争圆满完成课题任务,为我国自然资源法制创新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