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5-04-30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协办,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完善,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2012年8月1日到2015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专著或论文限报一项),且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2.本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5.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请申报人将纸质作品(专著5本,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5份),连同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其中含原件1份),寄至:福州市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四层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邮编:350003;联系人:谢美琴,联系电话:87549874,传真:87821127。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附件:1.《“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 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

 

 

福建省法学会

2015年4月30日